LucieAnna的闭架式文书:不见光的放纵_01冷酷的繁衍制度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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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01冷酷的繁衍制度 (第1/2页)

    到了初中我才学到,这个世界除了出生时就已确定的“男、女”这[第一性别/Sex]之外,还有着名为“α、β、Ω”的[第二性别/]。

    虽然β性别的男女之间是由女性负责妊娠生子的,但这对组合的特征在于,他们并没有所谓的[发情期/Heat]。

    相反,第二性别这边的设定就要复杂得多,被称作Ω的群体,会有一个被称为发情期的时期。

    Ω不论男女都能受孕,但能让Ω怀孕的,同样是不论男女的α。

    虽说如此,但似乎也并非只要是Ω就谁都能怀孕,从统计数据来看,好像反反常态地是[不孕症]的Ω占了多数。

    毕竟只有在发情期时才有受孕的可能,这大概是因为着床的机会本身就极为罕见吧。

    被Ω的发情期所引诱的α会引发[易感期/Rut]并进行[交配/Sex],而这对α与Ω之间的关系则被称为[标记/伴侣]。

    虽然这原本并非仅限一晚的刹那关系,而是永恒持久的,但归根结底α和Ω都属于[少数群体/],在普通的生活中很少能有机会相遇。

    此外,与生来便拥有优越的能力、体格且极具领袖魅力的α不同,Ω普遍不过是寻常的凡人。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能够孕育后代的缘故,听说有很多即便第一性别是男性、日常生活中却也以女性姿态示人的所谓[女装Ω];但如果表现得平平常常,他们在外表和身体素质上和普通的β男性并无二致。

    只要不撞上发情期,基本不会暴露自己是Ω的事实。

    特别是,一旦被发现是Ω,无论男女,不仅会被α、甚至还会被β视作单纯的性对象。因此在日常生活中,除了极亲近的家属之外,隐瞒自己是Ω的身份已经成为了常识。

    过去,人们会专门为α与Ω安排相亲的场合,α在拥有一名β正妻的同时,私下里圈养以提供性服务为目的的[Ω妾]也是常有的事,但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没人会这么做了。

    顶多也就只有签订了[番契约]、去讨好金主α的[职业爱人Ω]罢了。

    没有结成[番]的Ω,大多会在不被周围人察觉到Ω身份的情况下与β结婚。

    虽然与β无法结成[番],但可以通过[抑制剂]来控制发情期并步入婚姻。

    然而法律规定,与β结婚的已婚Ω,必须从下一次发情期开始,前往专门为α开设的[沙龙],协助处理α的易感期也就是所谓的“本能性欲处理”。

    我和妻子在出生前,这里就已经确立了那样的制度。虽然我向妻子坦白了自己是Ω的事实,但要在接受这一前提的同时去考虑结婚、进而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深刻而坚固,这期间我们也有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纠葛。

    如果只保持[事实婚]的话,是不会产生提供性服务也就是协助处理易感期的义务的;只要不拘泥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,我们本可以平稳地过上仅属于两人的生活吧。

    然而,我有着发情期。那种抑制剂所需的医疗费,即使享受了来自国家的补助,也依然是一笔巨额开销。

    发情期大约以五十天为一个周期到来,虽然并非按月出现,且每次持续的天数也仅在三到五天左右,但这依然无情地压迫着我们这种平均水平的双职工家庭的经济状况。

    长此以往,我们在夫妻之间连养育孩子都无法做到了吧。

    正因如此,我们不知商量了多少次,最终还是决定登记结婚,并接受前往[α沙龙]参与性服务活动的命运。

    虽然α和Ω中都各自存在着男性和女性的第一性别,但即使如此,α依然是男性占了压倒性的多数。

    姑且不论作为进入那一方时所积累的、针对女性的经验,对于并没有太多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经验的我来说,虽然对与不特定多数的男人发生行为有着强烈的抗拒感,但在无计可施的现实面前,我也只能接受作为被抱一方的交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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