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樱传_第四十五章:笔锋对诏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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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十五章:笔锋对诏 (第1/1页)

    关中晨雾未散,鼓楼下已聚满人。今日本该是市集开张的日子,却因「商律奏章」的传来,变得格外压抑。

    魏县尊一早披袍立於县堂,脸sE沉重。他手中捧着一卷奏章,纸墨犹新,却如一柄悬於头顶的利刃。

    奏章之来

    「奉上府旨意,」书吏高声宣读,「**关中城私立城例,妨害商路,破坏朝制。**奏请立刻废止清洁门、救济门,撤销四则法门,以免扰乱民心。」

    堂上哗然。

    联行帐房早早坐在一侧,手摇摺扇,面带冷笑:「法不出朝,例不下民。魏大人,你一介县令,敢与朝律相争?」

    魏县尊眼中闪过一抹焦灼,却强自镇定。他望向堂後——凌樱正立於那里,怀中抱着盟印。

    盟印入堂

    凌樱一步一步走上堂心,将盟印放在案上,声音不大,却足以穿透喧嚣:「朝有令,城有例。若例违理,当废;若令违理,当辨。」

    暗影司的冷面使者立刻出列,冷声道:「放肆!你一江湖小辈,何资格与朝廷律令相抗?」

    凌樱平静抬眼:「我不与朝争权,只与理争明。」

    举例为证

    他将昨夜书吏抄录的「城例」取出,高声宣读:

    命先於利:救命在先,商利在後。

    序先於力:依急重与老弱排序,不以权势争先。

    责先於权:官府担责,不可推诿。

    法先於刀:争端以法,不以刀。

    凌樱抬手,指向门外:「昨日,一病妇因清洁门得救;一商贾因序列延时,货未毁;一高汉虽行刀,但因法例记簿,既救人命亦不免杖。此四则,皆有例,皆有文。」

    他重重一按盟印:「此为活法,非乱例!」

    笔锋交锋

    暗影司使者冷笑:「朝有商律,商道不许扰乱。你一个例,若人人效仿,不就乱了天下?」

    魏县尊挺身而出:「朝有律,律乃治天下;城有例,例乃安一方。律若无例,则失之空;例若违律,则失之乱。今之四则,安人心而不逆朝制,何错之有?」

    联行帐房拍案:「错在夺利!」

    凌樱忽然转身,将一卷旧帐册抛到堂心。那是霜衣人所递的「旧年卷宗」。帐页翻开,墨字历历——联行过去两年私改行例、暗纳狼盟「护路银」的证据,一一在目。

    堂上再度哗然。

    魏县尊冷声道:「若要论扰乱商道,该问你们自己!」

    法门与诏外

    霜衣人立於暗处,微微一笑。他低声自语:「这一笔,写准了。」

    暗影司使者面sE铁青,却已无从反驳。

    凌樱收回盟印,语声铿锵:「**不争权,争理;不争位,争法。**今日之辩,不是江湖与朝堂相抗,而是问一句——朝令若失理,谁来补笔?」

    魏县尊拱手:「我以县印为证,此城例存。」

    士子们齐声呼应:「此为法门!」

    暗cHa0将至

    散堂之後,凌樱走出衙门,却见街角一名书生模样的人,低声对他道:「你赢了一笔,但还有更隐的诏外之令,从不见光,却可动江山。有人要用它,来试你的印能不能照进朝廷的暗角。」

    说罢,书生将一封密封的卷轴塞入他怀中,转身消失在人海。

    凌樱低头,感觉到印在x口微微震动,像在提醒他——下一笔,不止於城,而在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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