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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8) (第3/3页)
,就收到了陈戈的短信。 他邀季漓出来喝酒。 季漓以为他要跟自己讨论关于赵郢的病情呢,便匆匆忙忙随便套了一件外套就去了。 结果到了那里才发现,陈戈真的就只是要跟他喝酒而已。 诶?我们不是朋友吗?居然问我为什么叫你来,很让人伤心诶~ 陈戈帮季漓点了一杯whisky酸,做西子抚心状,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。 1 这人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当成了朋友。 季漓眨了眨眼,他一向不太擅长和别人变成朋友,所以这突如其来的友谊把他吓了一跳。他赶紧坐在陈戈旁边的位置,品尝了一口由朋友为他点的威士忌。 其实啦, 陈戈不好意思的说道: 因为我叫出来喝酒的人,到最后都会莫名其妙的喝到床上去,所以...... 我不会跟你上床的! 一听这话,季漓迅速变得冷漠起来,身子往旁边挪了挪,用手臂护在自己的胸前。 哎呀!你误会啦! 陈戈连忙友好的把季漓的胳膊拿开: 我就是因为不会跟你上床才叫你喝酒的。 1 他笑着摆了摆手: 别看我这个样子啦,我姑且也会挑的嘛,我喜欢比我年纪小的漂亮的小狗狗啦~我没记错的话,漓漓应该是比我大一点的吧~ 那你能选择的对象岂不是很多?而且范围每年都会扩大。 季漓忍不住吐槽: 你别用那种表情叫我漓漓啊,很恶心的。 诶?会吗? 陈戈不以为然,把脸凑了过去: 明明赵郢也是这么叫的啊,难道那是你们夫夫专用的称呼吗? 那倒不是。 提起赵郢,脑海里闪过了一些激烈的画面,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: 1 算了,随便你。 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,名字很奇怪,叫也罢。 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,每晚八点开始,一直到十二点,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。 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,就有一个个子不高,长着一张娃娃脸,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,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,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,稍稍有些长,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,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,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。 他穿的很是清凉,哪怕现在才二月份,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,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,他刚一出现,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,其中一位,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。 是我的菜诶! 陈戈很兴奋,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,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。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,这让季漓很是头痛,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,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,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,反倒是没什么反应,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。 季漓以为,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,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,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,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。结果一上来,熟悉的旋律响起,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,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,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。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,欢迎来到也罢酒吧,接下来一首eason的《好久不见》送给大家,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。 1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,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,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,孤冷清冽,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,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。 这样的嗓子,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,只听一次,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,仿佛有魔力一般,随着他声音的起伏,心也微微的颤抖着。 这首歌...... 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,明明三十多岁的人,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,实在是有够可笑。 他眯缝起眼睛,举起杯子,满满的摇晃着酒杯,杯中液体呈紫红色,摇晃起来杯壁上会有细密的泡沫,透过玻璃杯的反射,他似乎能够看见曾经的自己,又隐隐约约,看到了那个活在记忆之中,戴眼镜的少年。 他将里面的液体尽数吞进肚子,细细品了品,的确是有些发苦,苦的眼睛有些酸。 小漓? 就在这时,他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,那声音有些模糊,遥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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